马丽苏写这首诗的时候尚未春至,寒意尚在,她披着一件用上好的貂皮制成的大氅,头上松松的带着一朵梅花花枝模样的银簪,除此之外,其他的首饰全无,那样的冷的天气,她写字的手还是稳的。她写的很快,在墨凝之前一笔而就,然后她就把笔一丢抱着手炉飞快的把手缩进了雪白的大氅中。这件大氅还是陆佰常花了无数的心思为其寻觅而来的,据说用的全是狐狸的腋下的一块毛皮,雪白柔软,即便是做成大氅也不会有多少分量,挡风,保暖,穿着十分的舒服,比较一般厚重的斗篷要舒适很多。
当初收到这个大氅时候,马丽苏很是仔细的瞧了好几眼,道:“幸亏我不是信佛的,否则这一件大氅多少亡灵在其中啊.......即便是舍不得丢弃,也该超度一番再上身。”
......
那个时候的陆佰常对于马丽苏的感情是真心实意的,他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从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摇身一变成为京城的大红人,不光是得偿所愿求的所爱,连周围的声音都暖了许多,每个人说出来的话都像是经过了暖炉的熨烫,又好听又窝心,而这一切,都是马丽苏给他带来的。
他不解,又感恩。
他曾经问过为何这份名利要拱手让给他,马丽苏只是淡淡反问他:“你自己想想,这京城权贵包括文人墨客会容得下我一个小女子出这个风头吗?”
陆佰常当时听了之后心情极为复杂,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算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失望。
而马丽苏很快看出他的情绪,直接点破道:“你好像并不满意这个回答?你原本是如何以为的?以为我恃才傲物,同时又淡泊名利?”
陆佰常不知如何回答,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马丽苏笑:“你想的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我不算是淡泊名利,若是如此,我就不必开创越来书局了。”
......马丽苏喜欢钱,她心知肚明这个世道想要完成任何事情都离不开银钱,要捧红自己需要钱,要让越来书局名声大噪也需要钱,甚至那一字千金的传闻也要建立在银两的基础上。
她做到了。
甚至十分的轻松,比她写出一首绝妙好诗费不了多少力气。
她像个天生的商人,天生的文人,天生的掌控者,嘴角永远含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眼睛带着笑意,却又很像狐狸,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陆佰常都不愿意与她的眼神产生对视,原本是胆怯,后来是不耐。
他越爬越高,有那么几次的瞬间,他觉得自己真的做到了马丽苏说的“我送你上一层楼,之后你要爬多高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你若是想要当个名头一时的才子也行,想要站在那闻小姐身边做个爱妻的丈夫也可以,或者你有更多的野心,也随你。”
他当然想要更多。爬的位置更高些,就可以不需要隔三差五作一首诗出来了。
在他拜入山南先生师门之前,山南先生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做过诗句,也没有写过任何一篇新的大论了,他如今讲学,大多都是小南先生口述,小南先生对于山南先生讲学的内容已经熟读,很多很多时候,山南先生都是在小南先生背后,隔着一道垂帘端坐而已。
一篇早期的论学可以重复很多很多次,因为学院的学生总是一批一批的来,所以永远都有第一次听论学的学子。
有的时候他偶尔会听到同窗议论,说山南先生现在就是书院的定心针,他在就行,他在,那就是山南书院了。
他也曾经和马丽苏说过这事,语气中偶尔露出的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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