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的《迷雾》是07年,帝门影业投资,米高梅影业发行的。
导演是弗拉克-德拉邦特。
此人跟斯蒂芬-金算是朋友。
《绿里奇迹》、《肖申克的救赎》都是他执导,如果莱曼没参上一手,等到06年,他就会拍《迷雾》,也是第三次与斯蒂芬-金合作。
这厮编剧出身,从法国踏进好莱坞之后,前期一直没得到什么机会扬名。
不过,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不缺才气。
偶然间,在为导演查克-罗素编写《半夜鬼上床3》的剧本,被导演罗素大为欣赏。
次年,又点名让他编写新剧《变形怪体》,还认识了当时小有名气的恐怖作家斯蒂芬-金。
他跟斯蒂芬很聊的来。
94年,就改编斯蒂芬的小说《肖申克的救赎》拉到投资,担任导演。
可惜,电影口碑无敌,但故事太过沉闷,并不适合卖出票房。
结果亏损严重,直接坑哭了投资方。
不过,他本人却因此一炮而红,很多影评人以及各大奖项的评委嘉宾颇为喜欢,还在次一年的奥斯卡上收获最佳改编剧本提名,并被《纽约日报》评为那一年的最佳电影top阵容。
然后是99年,此人再次改编斯蒂芬的小说《绿里奇迹》,再度赢得奥斯卡的青睐。
嗯,市场依旧扑街,六千万的投资收回不到7成。
资本家们是很现实的,经此两次失败,哪怕作品口碑都不差,也没人愿意继续败家。
哪怕斯蒂芬很支持他,也不会在资金上支持什么——大作家也是现实的。斯蒂芬很欣赏弗兰克的才华,也认可他对自己作品的改编解释,但一直赔钱却是不争的事实。
到了第三次合作,帝门给出的预算就只有1800万了。
从以往的五六千万的制作下调为小成本制作。
由此可见,帝门也是很小心的,这么点钱,还去拍软科幻惊悚电影,可不就很穷嘛。
不过,这对莱曼来说不算什么问题。
当他一路打听,知道斯蒂芬-金的居住地址,就很快的赶了过来。
为的就是得到《迷雾》的电影改编版权。
那样好的故事,不应该受限于资金不足拍不出最好的效果。
虽说那一部是弗兰克投资回报率最高的电影,是赚到钱了......
按响门铃,斯蒂芬的妻子又连忙迎了上来。
莱曼今早上是专门通知过的。
“...两位请进。”
莱曼客气一番,接着说道:“塔比莎女士你好,我是来找斯蒂芬先生商量小说改编的事,不知......”
塔比莎只知道有人来拜访,却不知是为了买小说改编权来的。
不过,类似的事情她也经历过,笑笑回道:“他在楼上,我带你们上去吧。”
在来面见斯蒂芬-金之前,莱曼也打听过这位大作家的一些消息。
知道他手里的小说改编版权都握在他本人手上,而且这人对小说改编权的处理很重视感觉。
如果他很欣赏,那一切好说,弗拉克就是如此,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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