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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巴里-梅耶说,你们负责制片费用,并答应不涉及任何电影的版权归属?那么,你们能开出多少预算?”沃尔特-伯德继续问道。
“最少一亿,上限两亿,主要看演员方面的支出。”莱曼笑道:“版权我们可以不参与,但影片的线下家庭娱乐部分,萤火虫影业要保证前三年的收入分成。”
这也是好莱坞合拍的主流制作方式之一,版权如果归一方所有,然后另一方就只能享有2到3年的线下分成,或者放映结束后,版权方直接根据市场成绩,单独支付一笔钱,从制作方手中买断线下的份额。
当然了,莱曼是知道《蝙蝠侠》在dvd、录像带市场的火热表现,自然不愿意谈及后者买断份额的方法,而是直接争取前一种。
面对业内的同行,还是跟华纳合作过的电影公司,沃尔特-伯德也比较讲究,有些话必须说在前头,“这方面我还需要商谈一下,一时做不出什么保证,但影片的发行和所有版权,肯定是归华纳所属。这一点,是我们能达成合作的前提条件。”
沃尔特-伯德倒是跟巴里-梅耶一样,咬死了发行和版权不放。
毕竟能掌握这两样,就能直接保证华纳在整个项目的话语权以及绝大部分的收益。
无论如何,先立于不败之地再说。
莱曼点点头,“这方面我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也有要求,那就是要由我来担任项目的第一制片人。”
华纳奉行的是典型的制片人中心制,如果能争取到这一点,不仅能更好的维护自家的利益,还能让诺兰导演有足够的施展空间。
毕竟现在的诺兰也还只是一个二线导演罢了,真遇上强势的制片人,想强硬也强硬不起来。
这还只是第一次的正式接触,在又聊了些更加具体的拍摄方案后,渐渐接近了尾声。
“这个项目的重新启动是一件大事,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决定的。”沃尔特-伯德也不想担责任,他对莱曼两人说道:“我会向董事会发起提议,并且将你们的项目计划书提交给审核委员会,具体的,还需要一点时间等待。”
大公司就是这么麻烦,要对多位董事会成员负责。
不过莱曼也能理解,轻轻点头道:“有什么进展随时给我们打电话。”
华纳的项目审核制度,其流程相当之麻烦。
如果没有dc部门大佬沃尔特-伯德的认同,光靠巴里-梅耶开绿灯的话,拖上半年乃至一两年都不稀奇。
出了华纳大楼,克里斯托弗-诺兰有些信心不足,“莱曼,你觉得华纳会答应合作吗?”
“希望很大,华纳兄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放弃蝙蝠侠这样的金矿,他们总要开发的。”
“可刚刚那位,好像不是很满意?”
“哈哈,他就算满意,又会跟我们表露出来吗?”莱曼笑道:“有人负责大部分的制片预算,还有巴里-梅耶的首肯,我觉得华纳兄弟最终开绿灯的可能性超过九成。”
传奇影业那种投行都能跟华纳合作,可见,他们自身想要开发的意愿实在太大,就算没有莱曼参与一手,华纳也会想办法开发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