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孩子在穿戴上有一丁点儿的不适。如果准备地说,她是不能容忍任何一样与她不匹配的东西出现。在她的眼中,她就是女王。而她周围的任何一样东西,都需要用来衬托她的身份。其中,自然包括我。
事情按照我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吃过早点后,她便开车带我出去买衣服。而我则故意在她试衣服的时候躲了起来,让她误以为我走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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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的日子并不比想象中苦。
可能是因为那个地方根本就算不上是我的家,所以我离开得毫无留恋。
而且,我昨晚在裤子里面缝了一个贴身口袋,将我积攒下来的零用钱全部塞到了里面。虽然不是很多,但应该够我找个小城市生活两年。至于两年以后,我会有能力养活自己。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我的脚步是前所未有的轻快,觉得自己好像要飞了起来。
然而当夜色降临,我被人洗劫一空的时候,我才更加确定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人的弱小便注定了要受别人欺压。
饥寒交迫中我也曾想过回去,只是对于自由的渴望让我更加不愿回到母亲身边,去当她泄恨的出气筒。
咬咬牙,仍旧在外面流浪。
从天黑到天亮,由日落到日升,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最初,我可以用可怜的眼神、怯怯的微笑,去换取同情者的面包。可当我被一群地痞无赖欺负,变得满脸污秽、全身泥巴时,再也没有好心人愿意帮助我。他们讨厌我脏兮兮的脸,嫌弃我身上的泥巴,甚至在我接近他们的时候会满脸嫌恶地躲开,怕我碰脏了他们的干净衣衫。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从自己变得很脏的那一刻算起,已经足足三天没有吃过饭了。
于是,饥肠辘辘的我决定去偷!
只要能吃饱,我不介意自己被打。但是,我厌恶自己再被母亲打!陌生人打骂我,我除了身体受罪外不会心痛,所以宁愿自己在外面忍受饥饿和拳头,也不愿意回家去遭受心灵和身体的双重折磨。我是聪明的,赔一还是赔二,我算得清楚。
打定主意后,我走到龙蛇混杂的小市场,蹲在胡同里偷偷地观察着,看什么东西最好偷,什么东西偷完后可以快速跑开不被抓到。即使我现在非常饿,我也要忍耐,细心地去观察。
当我望着一间馅饼店流口水时,突然听见人们的吵嚷声,说什么有个胖子要跳楼自杀。
众人蜂拥而去,我看准机会跑到馅饼摊儿,很顺利地偷到了一张刚出炉的热馅饼,然后拼命奔跑,直到险些昏倒在地上,才敢回头去看有没有人追上来。见无人追打,我这才狠狠地嘘了一口气,无力地跌坐到一棵大树后。这时候才发觉,手指被馅饼烫得生疼一片。
顾不得手指上的疼痛,我捧起热馅饼一口咬下,烫得我舌头都要掉了,却还是没舍得吐出去,而是慢慢咬着咽下。
此时,嘈杂的人声再次热闹起来,人们纷纷仰着头指指点点。
我抬头去看,但见一个圆滚滚的胖子正坐在残破老楼的二楼窗口处,身子动了动,就扑通一声跳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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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谅,见谅,昨晚大心被朋友给灌多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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