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朱雀大街上,人潮涌动。
一个个身穿盛唐服饰,酥胸半露的美娇娘翘首以待。
“爱了,爱了,林墨将军不过及冠之年,便能统率千军万马,真是少年英才,我要是能嫁给他就好了。”
“听说林墨将军不但勇冠三军,而且富有谋略,长得更是剑眉星目,英气逼人。”
“听你这么一说,奴家身体都软了。”
“林墨将军可还未娶妻呢?谁要能嫁给他,那可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何止是冒青烟,那是着了,是祖坟着了。”
……
一个个大姑娘小媳妇,搔首弄姿,议论纷纷,无不对林墨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对于她们来说,林墨就是一个传说,十五岁从军,屡立战功,不过数年光景便因功封侯,独领一军。
此次更是带领麾下五万飞虎军,万里奔袭,一举端掉了突厥王庭,俘虏了颉利可汗及一干贵族,共千余人,押送长安。此战,一雪渭水之盟的耻辱,极大的提振了民心军心。
朱雀门外。
一队铁骑缓缓入城。
为首一人,身穿明光铠,身披月白袍,手持一杆方天画戟,胯下一匹枣红马,威风凛凛,英气逼人。
面白无须,五官英挺,剑眉星目,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好似有群星闪烁。
凝神视之,似有煞气凝聚,霸气四射,震慑四方。
微笑之时,又如阳春白雪,令人有春风拂面之感。
“哇!我夫君好威风啊!好帅啊!不行了,我要晕了。”
“你个小浪蹄子,明明是我夫君。”
……
林墨坐在枣红马上,看着街道两边不停向着自己挥舞手臂,高声呐喊的人群,心中不由乐开了花。
“盛唐啊!果然不愧是华夏历史上最包容最开放的封建王朝,这一个个大姑娘小媳妇的,穿的真带劲,齐胸衫裙,交领襦裙,真是各有各的美。”
“美,太美了,简直是美不胜收啊!”
林墨有些心潮澎湃。
“以自己的功劳,这次怎么着也得是个公爵,到时候,娶他几十房老婆,没事听听小曲,喝喝小酒,这小日子过得,岂不美哉?”
“至于说继续带兵打仗?还是算了吧!”
林墨摇了摇头,心中唏嘘不已,他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青年。
只是突然一天,天雷滚滚,一道雷劈下,他就莫名的穿了。
而且刚一穿越,便出现在一处战场上。
那场面,血淋淋的,极为惨烈,当场他就傻了。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犊子不讲武德,哐哐的就给了他两刀。
好在他穿越了,虽然没有什么金手指,但身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异变,不但年纪变小了十岁,而且拥有强大的恢复能力,力量也大的吓人。
那两刀若是砍在其他人身上足以致命,但砍在他身上,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林墨当时也眼红了,见自己没事,提起一把小破刀,就发疯一般追着那个王八犊子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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