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现,志勇的眼神越来越冷峻,这是为什么,就算写的不好,也不至于生气啊。
志勇手指滑动鼠标,一语不发的又点开另一个文件,题目是《》。
“我穿着传说中的红舞鞋,头发随着音乐寻找自由,肩膀、腰、膝盖、脚踝,身体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跟随节奏,我可以在舞台上跳跃、我可以在马路上旋转、我可以在天花板上为你表演托马斯,因为我是!……”
“哦?这个很有意思。”志勇终于说了第一句话,“怎么想到的?”
“前几天和鸿基他们去夜店,他们教我跳舞,回来以后就写了这个。”佳薇带点儿讨好的笑容,“怎么样,还可以用么?”
“嗯,需要改一改,还要看看节奏是什么样的。”志勇专注的盯着电脑,点开一个文件,“你觉得这个节奏怎么样,是你想象的样子么?”
“第一首歌怎么了,写的不好么,为什么一个字都不说?”佳薇还在执著第一首歌的歌词,那是她最呕心沥血的作品了,前前后后写了快两个月,一个字一个字改的。
志勇把音乐暂停,叹了一口气。转回头看着佳薇,“很好,写的非常好。可是我不喜欢。”
“为什么啊?”佳薇瞪大了眼睛,“不是你喜欢的风格?”
“如果仅仅是因为风格不是我喜欢的,还好,我可以交给别的人做,YG的制作人那么多。KUSH就很喜欢这种抒情颓废风格的,可是,问题在于,”志勇叹了口气,“我能看出来,这是你写个另一个人的。一想到这件事,就让我很郁闷。”
“哦。”佳薇的脸色也黯淡下来,有一种被人看透心事的尴尬。真没想到志勇会这么敏感,“写歌词吗,当然要煽情一点儿了,我本人也没那么多愁善感啊,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志勇淡淡的笑了一下。那表情看在佳薇眼里,让她觉得心疼。“我知道了,我回头把这个发个KUSH哥,让他看看,咱们还是研究一下这个舞曲风的吧。”
“好,再给我听下那个节奏吧,虽然我听不太懂。”
在佳薇眼里,志勇有很多个面,有时候可爱、有时候冷酷、有时候让人恨的牙痒痒,但是一旦投入到工作中的志勇,马上就开启了“专注”模式,他对于音乐执着的程度,简直可以用痴迷来形容,他对佳薇说,“一个作品,九十九分是不行的,每一个节奏、每一个旋律、每一个字,都要达到一百分,不能有一点儿瑕疵,你敷衍听众一次,你的听众就可能一辈子都不再听你的音乐,所以在做音乐的时候,不能有一点儿侥幸的心理,想着我的粉丝可能会原谅我的这个小错误,歌迷们是最公正的,也是最无情的,她们随时都有可能去爱别人,所以,作为歌手,就要一直做最酷的音乐,不能犯一点点的错误。”
佳薇在旁边听得鸡啄米似的点头,心里想的是:虽然志勇有很多性格,但是讨人喜欢的实在不多,最让人有好感的形象就是在舞台上,或可爱或帅气,可是那时候的他,是属于他的歌迷的,不是属于某一个人,反正,不是属于她的。
这就是她的爱情,前一个是心不在焉,后一个……这一个,她有爱他么?佳薇自己也不清楚。
在志勇眼里,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他音乐的完整性,可是在佳薇和家虎的心里,晚饭也是很重要的。
本来佳薇对家虎好感不多,觉得它作为一条狗,心性太过于高傲,总是一副忧心天下的表情,实在是不够可爱,可是在志勇专注于工作的时候,佳薇和家虎都成了被抛弃的,一人一狗共同的情景下产生友谊,佳薇一手捏着它的皮,给它做按摩,一边和它唠叨,“你饿了没有?现在都快六点了,我想吃饭了。”
家虎“哼哼”两声,算是附和佳薇的问话。
“午饭你几点吃的啊?”
佳薇稍稍用力抓了一下家虎的脖子,它“嗯~~”了一声。
“哦,一点啊,我是不到十二点吃的。我已经六个小时没吃东西了,好饿啊,你饿不?”
佳薇又用力抓了一下,家虎,“嗯~~”
佳薇发现,只要用力抓家虎脖子上的皮,它就会哼哼。
志勇实在听不下去了,回过头来,“OK,我们吃饭去吧,一会儿你都要把我儿子掐死了。”
“我哪有,我在给它做‘马杀鸡’,看它一副多享受的样子。”
志勇过来伸手挠挠家虎的耳朵,家虎又哼哼了两声。
“只要一有人抓它的耳朵,它就哼哼,这半天我听它哼个没完,都要烦死了。”志勇把家虎从沙发上抱下来,把手伸向佳薇,“走吧,到食堂吃饭去。”
“哦?你不写歌啦,在工作一会儿呢?”佳薇拉着他手,“我还可以再等一会儿的。”
志勇回头看着佳薇,“歌曲我已经写完了,一会儿吃完饭,咱俩一起录DM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