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
嘈杂的人声中,忽然传来了顾危城的声音,整个客厅顿时在一秒钟内安静了下来。
老宅里的这些佣人虽然都是伺候顾老太太的,平日里很少见到顾危城,但对这个少主也怀着绝对的敬畏心,纷纷退开到了两边。
管家走上前去:“少主,您叫我?”
顾危城淡淡地点了下头:“思阮手背上的伤口好像裂开了,你再去拿一卷纱布来。”
“好的。”
管家离开之后,从莫艳芳的角度,正好是可以看到宋思阮手背上的那一抹鲜红。
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费尽心思地想要从狗嘴里夺回那件衣服,说穿了也不过就是为了取到宋思阮的血液样本,可如今摆在她眼前的,不正是这样东西吗?
她又何必舍近求远,冒这么大的风险再去招惹那条狗呢?
等到管家取来纱布,替宋思阮重新包扎之后,莫艳芳就一直紧盯着那条被换下来的,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佣人提着垃圾桶要去外面倒掉,被她在门外拦下:“先别急着倒了,我好像掉了个什么东西,得在里面找一找!”
佣人:“……”
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日子?
怎么继宋小姐之后,三太太也在垃圾桶里面丢了东西?
不过,这位三太太的脾气一向都不是很好,佣人也不敢多言,放下垃圾桶之后就先去忙别的事了。
莫艳芳如愿以偿地拿到了纱布,当然也不准备在顾家老宅久留,赶紧叫来司机,迫不及待地就要去医院验血了。
出门口时,正好遇到了吃完午餐在院子里消食赏花的宋思阮。
一想到她当成宝贝拿在手里的纱布,那上面沾的全是鸡血,宋思阮就忍不住地很想笑,努力克制了才跟她打招呼:“三婶,你这就走了?被阿旺叼去的那件衣服,你也不准备要了吗?”
三婶,三婶!
她到底是打哪儿来的自信,觉得自己已经够格管她叫“三婶”了?
等她查出来她血液里面掩藏的秘密,看这丫头还能得意到几时!
“一件衣服而已,丢就丢了,有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你要是喜欢的话,那当我送给你好了!”莫艳芳说完,如同是一只斗胜的公鸡,高傲地坐进了车子里。
宋思阮当然也不会因为这么一句话就感到生气,一个活在自以为是胜利当中的女人而已,有什么可值得她在意的?
眼下,她更应该担忧的反而是顾危城那边。
血液样本的问题算是解决了,但她又该怎么向他解释,无论如何她都不愿意让莫艳芳拿到自己的血样的原因?
宋思阮在脑子里快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转身准备回客厅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足以让她全身神经在瞬间紧绷起来的人。
——江岑。
他走过来,带着陌生而又客气的笑,微微点头跟她打招呼:“宋小姐,你好。”
说心里一点儿波动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亲眼见到杀死她母亲,又害得她父亲重伤昏迷不醒的仇人就站在自己面前,如果手里有把刀的话,宋思阮发誓,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直接捅进江岑身体里,将他的心脏狠狠割开!
可是这种如果并不存在,她也不会让江岑死得那么痛快。
宋思阮好歹是重活过一世的人了,跟仇人谈笑风生的事情虽然很难,却也不是做不到的。
她收敛起情绪,礼貌地朝他回以微笑:“抱歉,请问我该称呼你为‘江先生’还是‘蒋先生’呢?老是听他们叫你‘江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具体是哪两个字,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