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喀山是阿帕斯曼山脉众多高峰之一。
每年春天,达喀山顶的积雪便开始融化,一点一滴,在山脚下汇集成清澈的溪流,所到之处孕育了无数生灵。
在达喀山的山脚下,有一个名叫波恩的小村庄。在这里,太阳像其他地方一样,每天从东方升起,再从西方落下,然后两个月亮也会以同样的方式经过夜空。而村民们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宁静的生活。
当然,这种宁静偶尔也会被打破。
“小杂种!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你还不快去采达克蘑?!今天要是不能让你阿妈喝上鲜美的蘑菇汤,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
太阳刚刚爬过远山的山尖,泰普便被养父格雷一脚踢出家门,睡眼惺松的开始辛苦的工作。
每年春天,倒塌枯朽的树干上便会长出一簇一簇的达克蘑来。由于经过整个冬天冰雪的覆盖,树干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净化,再加上和煦的阳光和纯净的雪水滋养,这时的达克蘑绝对是英特丘陵上数一数二的美味。
正是因为其鲜美无比的味道,山脚下的达克蘑总是刚长出来便被一抢而光,剩下一些则都藏在人迹罕至的深山中,不仅数量稀少,而且采摘的路途异常艰险,就连最贪吃的猪猡也不愿为了美味冒这份风险。有一句古老的谚语说的好:“不要在你的菜谱上只写着达克蘑一个名字。”虽然这句话现在用来指喻做事不能太死心眼,但它的起源正是来自那些在达克蘑的诱惑下逝去的生命。
而泰普现在就不得不去干这项危险的工作,尽管他非常不情愿。
“我讨厌春天……”
泰普揉了揉眼睛,拿上干粮和小木锨,低着头走出院子。
“早啊,泰普,又去采蘑菇吗?”
听声音便知道是隔壁的妮娜,只有她会用这么友善的语气对泰普讲话。泰普抬头一看,妮娜正站在自家门口笑盈盈的看着他,身后那条蓬松的大尾巴在朝阳的光辉下尽情舒展着,鲜艳的火红色表明这个小姑娘已经开始成熟了。
“是啊。”泰普一如既往的沉闷。
妮娜眨了眨一双大眼睛,认真的道:“可是清晨的露水还没有散尽,山路一定很滑,而且现在上去也容易受寒的,春天还没有完全来到呢!”
泰普又低下了头,脚步停也不停一下,边走边说道:“我能不去吗?”
妮娜挤了挤秀气的小鼻子,正要再劝说两句,泰普已经走远,那个瘦削的身躯顶着一头浅黄色的绒毛,步履沉重,完全显示不出一个少年应有的朝气。
“妮娜,你又和他聊天了?”
妮娜正看着泰普的背影呆,她的父亲——戴着眼镜的老弗兰从屋里走了出来。
妮娜心不在焉的答道:“是啊,阿爸。真不明白,格雷先生怎么能那么狠心,总是叫泰普这么早进山去采蘑菇,多危险啊。”
弗兰看了看邻居的房子,说道:“小点声,别人家的事别管。你早晨的战歌练习做了没有?还不快去做。”
妮娜没理会父亲的话,自顾说道:“真不明白,泰普身上有雄狮族和猛虎族的血脉,为什么还会被咱们灵狐族收养,像奴隶一样受苦呢?”
老弗兰叹了口气,道:“傻丫头,血统不纯的杂种永远是罗迪欧大6上地位最低贱的人群,你还想他过上好日子吗?”
妮娜撇了撇嘴:“阿爸,说什么杂种杂种的,多难听啊!怎么出生又不是泰普自己决定的,凭什么歧视他?”
老弗兰一时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只是摇头,妮娜又说道:“再说,战神阿瑞斯不也是拥有雄狮的金和猛虎的面容吗……”
“闭嘴!”老弗兰厉声打断女儿的话,紧张的打量了下四周,然后手捧到胸口虔诚的祈祷着,“神啊,请您宽恕孩子的无知,请您宽恕……”清晨的村庄非常宁静,道路上还没有行人,老弗兰松了口气,压低嗓音道:“阿瑞斯大神是上天选定的守护神,怎么能和普通人相提并论!你要是再敢说这种不恭敬的话,我就把你锁在家里,永远不让你出门!”
“不说就不说。”妮娜委屈的撅了撅嘴,漂亮的大尾巴上下摇晃了两下,赌气走开,走了两步又回头补了一句,“可我觉得泰普是个好孩子,好孩子就不应该受欺负。”
老弗兰看着女儿扭动着纤细的腰身朝后院走去,只能暗自叹气。
泰普并不知道这场因为他而生的小争执,潮湿清凉的空气驱走了他的磕睡虫,可无法驱散他糟糕的心情。经过一小潭池水时,泰普蹲下身洗了把脸,水波平稳后,看到水面上那清晰的倒影,泰普呸的一声朝池水里吐了口唾沫。
出几声稍显稚嫩的低吼声后,泰普还是无奈的上路了。
达喀山的春天是美丽的,可在这份美丽中也蕴藏着无数的凶险,湿滑的山路、比山脚下阴冷数倍的空气、因积雪融化随时可能爆的雪崩……然而,这一切还不算最可怕的,在泰普看来,那些经过一冬蛰伏、饥肠辘辘的怪兽才是最令他胆战心惊的。
山脚向上一点的地方,达克蘑早已被采光,半山腰的老林里才会有成堆的枯木和稀少的足迹,再想找到除非爬到那里才行。虽然有些恐惧,但一想到养父母苛刻的要求和严厉的责罚,泰普还是硬着头皮朝高处爬去。
清晨的达喀山格外安静,天空中一丝云彩也没有,柔和的阳光毫无阻碍的照射到山林中。除了晨鸟清啼外,万物尚在苏醒之中。
泰普无心体会这份宁静,只是小心的看着脚下的路。这条路他走过很多次,所以比别人更清楚其中的凶险之处。爬过一个山坡后,泰普站定脚步,平定了一下呼吸。现在在他面前的才是最难走的一段路,一条羊肠小道附在山坡上,只容一人独行。小道一边是陡峭的山坡,一边是乱木丛生的荆棘丛,地势十分凶险。
泰普把干粮袋和小木锨系在腰带上,小心翼翼的踩上小道。山风阵阵,吹的泰普的衣服贴在身上,泰普绷紧腿上的肌肉,一小步一小步的向前挪动着。
泰普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接近。
行程过半,泰普停歇了一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时,荆棘丛中突然响起奚奚索索的声音。山间野物横行,泰普下意识的抽出腰间的小木锨,半伏下身子,紧张的盯住出声音的地方。
唰的一声,一道白影从荆棘丛中窜了出来。泰普扬起小木锨,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三耳兔不知为何跑了出来,他不禁哑然,随即放下胳膊。
这只兔子一身雪白的绒毛,被荆棘丛扎的有些斑驳,三只耳朵都紧紧贴伏在后背上。看到小道上有别的生物,兔子脚步一乱,但逃窜的度却半分不减。为了躲避泰普,兔子竟然径直从陡峭的山坡上冲了下去,没跑两步便失去了平衡,翻滚着落下山坡。
泰普被这莽撞的小东西一吓,心情竟轻松了一些,露出少见的笑意。
三耳兔也是达喀山上特有的野味,尤其是它们的耳朵,又薄又脆,切成丝后拌着鲜炸的辣椒油,兔耳银白,辣油艳红,入口香辣无比,很是鲜美。
(如果采不到达克蘑,带一只三耳兔回去交差也好啊!格雷最喜欢用兔耳下酒喝了,要是让他喝美了,兴许能免除一顿责罚……)
想到这儿,泰普不免有些惋惜。
就在泰普寻思之际,荆棘丛中又响起奚索声。泰普一喜,寻着声响望去,希望能再碰上一只三耳兔,这次他绝不会再让它从身边溜走了。
果然,随着声响愈近,一道影子又窜了出来。泰普看准来物,举起小木锨,打算趁其不备猛拍下去。然而,当他看清出来的是什么时,举起的木锨便僵在空中,说什么也拍不下去了。
从荆棘里窜出来的第二道影子,分明是一条头上长角的怪蛇!
这怪蛇粗若成*人手臂,长着颗碗大的三角脑袋,头顶生一根红色的犄角,浑身长满黑色的鳞片。此刻它的身子从荆棘里探出两米多长,看起来还不到全身的三分之一。看到泰普挡在它的去路上,怪蛇竖起了半截身子,吐着火红的信子,用两颗黑豆般的眼睛冰冷的盯住泰普,并没有立刻动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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