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早早交了稿。
后记拖了很多天才写,所以提笔前还要把自己强拖回故事情境里。(我通常一写完稿子,就忘了自己写过什么。呵~~脑袋放空,才有法子容纳新的故事嘛。)
我满喜欢这回的古今各一套的企划主题,觉得能看到大家笔下的百年家族如何繁华及沧桑,是件有意思的事。
从知道主题开始,我的女主角模样便一直是很清楚的。当然,她比我原先预定的模样更不书呆、更生活化一些。我每次想写比较不现实的极端人物时,现实就会一点一滴地跑出来,然后主角就会被加一点这些、加一点那些,接着便没法子达到原先设定的惊人性格了。这样是不是件好事,我不知道,总之写作习惯总会让它变得如此吧。
写作过程里,我一直忍不住好奇着,两个个性截然不同的人放在一起,究竟会走到什么地步,不过,写到后来,结论其实很简单。因为相爱的时候,个性截然不同有什么关系,四目交接的当下,所发生的任何怪奇事件看来都是可爱的。
如同现实生活中,当对方有意追求时,你告诉他你听古典乐,他说你有气质。你说你喜欢江湖味道的台语歌,他也会说你坦率、天真又可爱。反之,如果被讨厌了,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被挑毛病的道理是一样。
咦,依照这种说法,我对这本小说究竟是喜欢还是不满意啊?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其实还满喜欢傻女征夫的故事节奏,可是我在看稿的过程中,其实一直在进行着砍稿的动作。(这回杀掉了近万字吧!)毕竟,如果砍掉文字之后,并未影响你们的阅读,那代表我的罗嗦病实在太严重,精简一点对大家有益。至少不浪费油墨、纸张吧!
总之,希望你们会喜欢这次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