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雪儿忙着办出国手续,每天早出晚归。她渐渐习惯了每天听闹钟起床,那刺耳的“嘀嘀”声只要在寂静中一响起,她便会像木头人一般“咚”的一声坐起来,然后一动不动地静止二分钟之后,又“咚”的一声倒下去。
她妈妈看着有些心疼,就说:“太累的话就明天再去吧,反正那些办手续的地方每天都开门。”
雪儿再次坐起来,但还是闭着眼睛说:“妈,人家约好的,不去不行的。”
“那些手续怎么那么难办呀,不就是出个国吗?”
“不是你们一天到晚逼我出国吗?要不我才不受这个罪呢!”
听了雪儿的话,她妈妈有些不高兴地说:“怎么是我们逼你出国呢?前途是你自己的,我们是为了你将来好。你出不出国,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的!你看你这孩子,越来越不会说话了。我知道你有些舍不得走,舍不得你那个林适一。但是女儿呀,妈跟你说句心里话,这女孩子呢,结婚前想干什么都可以,但女人一结了婚就完了,就拿我来说吧”
谁知隔墙有耳,父亲在隔壁房间听到母女俩的谈话,红头涨脸地冲进来:“张茉莉,你给我听好,不许在女儿面前说我坏话!”
雪儿妈妈说:“我怎么说你的坏话了?于梦舟,你是不是老糊涂了?我跟女儿谈这些还不是为了她的前途着想,我是她妈,我不把丑话说在前头,将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你后悔什么呀?你后悔什么呀?你不就是嫌嫁给我的时候不够风光嘛,嫁给了一个穷艺术家,既没钱,又没地位,你后悔都后悔一辈子了,还没说够,现在又来说给女儿听,你什么意思呀你?”
“我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最清楚。当初你是怎么追我的?两个女儿你又管过多少?还不是我辛辛苦苦把她俩拉扯大,你在外面搞七搞八,惹上那些烦人的事,还有那个姓花的女人”
“行了行了!你又来了,什么姓花姓草的女人,当着女儿的面,你注意点影响好不好!”“知道影响不好,当初就不要做那些事。当年你在江西”
“够了!我就知道你要翻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出来。你觉得你这样有意思吗?你说呀!你说呀!”
雪儿妈妈口中突然发出如同汽笛被拉响一般的哀号:“呜——呜——”
那尖锐刺耳的声音把雪儿吓了一跳,然后她才看到母亲由于哭泣而扭曲变形的脸。她厌恶地别过脸去,她只想尽快地逃离这个家,因为父母之间无休止的战争让她受够了,这也是她想早点结婚的原因。亲眼看到自己的父母吵架,如同被亲人用刀子割破皮肤一样,有时是割的是胳膊,有时割的是大腿,有时割的是心脏,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蜜雪儿和薇薇安虽然拥有甜美的名字和漂亮的外表,但她们从小到大是泡在眼泪中长大的。父母的吵闹声如同背景音,在她们是很小的时候就存在了,那声音忽小忽大,渐渐地变成了一种特定的噪音。有时雪儿甚至觉得她头脑里有一个收音机旋钮,在很安静的时候,它会忽然把旋钮调大,那种尖锐的、没完没了的争吵的声音,就会随时出现。
雪儿戴上一条围巾走出门,随手把门关上,把父母的争吵声关在那扇门里。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不停争吵?为什么不分开?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能活得快乐些每当想起这些,雪儿就感到自己头痛欲裂。
外面的风很大,雪儿刚一出门头发就被风吹散了。那条粉绿色的长条围巾被风吹得飞了起来,像是被一个清晨的灵魂附了体。它独自舞动着,上蹿下跳,忽而伸直,忽而弯曲,最后,一个劲儿地升上去、升上去,挂到树杈上去了。
雪儿站在树下,愣愣地看着树上的围巾,没有任何表情。
“姐,大清早的,你站这儿干吗?”
有个声音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把蜜雪儿吓了一跳。她转过头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站在跟前。雪儿被这个人吓了一跳,她根本不认识这个人。然后她才看到从外国人身后跳出来一个脸颊红彤彤的漂亮女孩。雪儿定睛一看,原来是妹妹薇薇安。然后蜜雪儿跳起来跑过去打她,口中念念有词地说:
“臭薇薇,你吓死我啦!”
妹妹说:“你怎么啦?这么一惊一乍的?噢,是不是围巾被刮到树上去了?杰米,快!来帮个忙。”
那个被叫做杰米的外国小伙儿说时迟那时快已双脚离地腾空而起,做了个漂亮的投篮动作,就把树上的围巾摘下来。杰米把围巾递还到蜜雪儿手里的时候,两人目光在无意间碰了一下,随即他俩很快就把目光错开,看到别的地方去。
不知为什么,杰米使蜜雪儿想起了林适一的舅舅——那个红鼻子的魔术师,舅舅和杰米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物在此刻重合在一处,他们使蜜雪儿想起了一个使她一再伤心的字眼儿:出国。
“出国,出国,出国”连雪儿自己都搞不懂她为什么要出国。“出国”已经变成一条冰冷如铁的信念,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她为这个坚硬的信念付出了太多,想想都会觉得心酸。她一个人走在北京冬天又冷又硬的街上,想想日日吵闹的父母,又想想日渐烦躁不安的林适一,连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她怎么活成了这样了?跟妹妹和杰米分手之后,蜜雪儿又开始踏上办理出国手续的路程。她想反正还差最后一个章了,不管怎么说盖上之后她就可以出国了。这是最后的一搏,再怎么说也得咬牙坚持到底。
那天,那最后一个章到底还是没有盖上。主管那件事的人不在,她在那间偌大的办公室里苦苦等了一个下午。办公室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没人看她一眼。雪儿觉得自己就像一株沙漠里的怪异植物,无法和沙子融为一体。
她在黄昏的时候,离开那座高大而空洞的大厦,走在下班的人群中,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不可思议的微笑,只有她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在办公大楼大门口那排巨大的斜坡楼梯上,许多人同时往下走,他们鞋跟哒哒地敲打着水泥地面,就像从一个洞中涌出的莫名生物。他们的脸有些类似,他们的穿着也有着某些相同之处,甚至连性别都变得含糊不清,他们是一群“办公室生物”每天早上来,晚上走,一生就这样消耗掉了。
雪儿想追求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她不想像一般人那样循规蹈矩地过一辈子,如果她不折腾一下,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机会了。如果自己一直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单位里待下去,她都能想象三十年后的样子: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了,新来的年轻人看她的眼光就像在看一个怪物。
“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她站在楼梯口喃喃自语道。
很多人都从她身边快速走过,只有她停在原地。一会儿的功夫所有人都不见了。她左右看看,心想:这是什么地方呀?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所有人都回家去了,而雪儿却哪儿都不想去。她一想到要回到父母那个吵闹不休的家,就感到脑袋像裂开一样,一跳一跳地痛。要回到她和林适一的那个家——那个有着崭新组合柜,就连油漆味儿还没散干净的家,她也觉得不舒服。因为林适一坚决反对她出国,所以两个人已变得互相不理,各住各的。双方都尽量避免在那个“油漆未干”的家里碰面。
天色渐渐黑下来,路灯一盏盏地亮起,照出一些昏黄的鬼影般的骑车人的身形。雪儿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坐下来,她很想大哭一场可是眼睛里却干干的。
这时候,林适一恰好骑车从这里经过,远远的他就看到坐在路边的那个女孩儿有点像雪儿。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捏了闸单脚点地,停在离雪儿大约有四五米的地方,朝那个坐在路边的女孩儿张望。雪儿低着头,并没有看到他的到来。
“雪儿!雪儿!你怎么坐这儿呀?”
雪儿抬起头,目光中有一些迷茫,她仿佛不认识林适一了似的,看了半天才“哇”的一声哭出来。
林适一把蜜雪儿带回家,让她洗了个热水澡。他用大浴巾把她包裹起来,抱到床上。他俩互相看着对方,然后抱头痛哭。
“你别走了。”林适一竟然开始苦苦得哀求“不要离开我。”
雪儿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着林适一一直哭。
那一夜哭过之后,他们长久地做ài,长久地抚摸,让他们对彼此的身体有了新的认识。他们脑子里同时都在想:“多么好啊!”他们希望这场“战争”永远不要停下来。因为他们太爱对方了,爱得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下去。
2
一天下午,林适一从外面采访回来,看到家里堆满大包小包,心里就有些慌了。他想,不会是又出什么事了吧?他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包脚步“咚咚”地往里走,看到到房间里到处都是东西,就是见不到雪儿的脸。
“雪儿!雪儿!你在哪儿呢?”
“哎,你回来啦?”
雪儿从衣服堆里探出了张红扑扑的脸来说:“一哥,回来了!我正要跟你说呢,我的事儿成了!”
林适一把肩上的大包卸下来,放在组合柜的写字台上。那超乎寻常的“咚”的一声巨响,让雪儿吓了一跳。她原本有一大堆话想跟林适一说的,但这“咚”的一声,似乎让她清醒了许多。她从“哗啦”、“哗啦”作响的堆满塑料袋的衣服堆里钻出来,脸上的表情由柔和一下子变得坚硬起来。
她说:“听说芝加哥是很冷的,所以我买了一些衣服准备带过去。一哥,你看看我买的羽绒服好看吗?”
林适一铁青着脸,什么也没说。他似乎明白了一切,那就是雪儿的出国手续已经办下来了,她到底还是要走的。整个晚上,林适一一句话也没说,匆匆洗了洗连晚饭都没有吃就躺下睡了。雪儿知道他心里不舒服,但出国的事她是一定要坚持的,况且出国手续又是好不容易才办下来了,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夜里,雪儿打开床头柜上那盏可调光的橘红色的灯,她下意识地扭动那开关,光线忽明忽暗,照着林适一那张熟睡中的脸。他的睡相很好看,在睡梦中显得纯真无邪,简直就像个孩子。雪儿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脸,他显然是刚刚刮过胡子,短短的胡茬青青硬硬,十分扎手,那种麻酥酥的感觉令人心动。雪儿一直摸他,直到把他弄醒为止。
“你还没走啊?”林适一睁开眼睛说。
“我上哪儿呀?”
“出国呀,你不是出国了吗?我刚才做梦还梦见我到机场去送你,我向你拼命招手,拼命招手,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你了。”
雪儿伏在林适一的被子上,呜呜地哭起来。林适一感到沉重的压力,他不知如何是好,一只本来想去安慰雪儿的手停在半空中,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按在雪儿一起一伏的后背上。
他们哭着在床上滚来滚去,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抱在一起不能分开,他们想象不出一旦真的分开了会怎么样。到了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才稍稍平静下来,又倦又累好想睡去,但脑子又清醒得要命。他们就这样搂着、抱着,整整说了一天的话,没吃一点东西,但并不觉得饿,渴了就喝床头的纯净水。他们觉得身体轻飘飘的,使他们忽然想到了死。
“哎,你想过死没有?”
“想过的。死,就是一种解脱。你说呢?”
“是啊,死就是解脱。有一天,我想走了,你会随我去吗?”
“会。”
“为什么?”
“因为爱你。”
林适一听了蜜雪儿的话,就放心地闭上眼睡去了。雪儿看着身边的林适一,越看越觉得喜欢。
3
蜜雪儿出国的事就这样定下来。那阵子,她像个花蝴蝶似的天天飞舞在各大百货商场,买这买那,仿佛这次她是要去沙漠中旅行,那里没有商店,没人,连衣服都得从国内带去。八十年代中后期出国的那些年轻人,没有一个不是带着大包小包出去的,可是到了国外一看,天哪,其实什么衣服也不用带,国外的衣服并非想象中的那么贵,相对来说甚至比国内还便宜。但那个时代的人,由于出国机会较少,消息都是以讹传讹,没有一个不是里外三层新买了一大堆衣服出国的。雪儿自然也不能免俗,虽说她不是一个俗气的女孩,但每个人都生活在他所处的时代,被周围的人所浸染,难免染上和同时代的人相同趣味。她就是一枚八十年代精致的果实,是个“标本”式的人物,而林适一比雪儿还要钟情于那个时代,因为那是他的黄金时代。
在八十年代中期,记者这种职业是“时代宠儿”他们自身或多或少地沾染上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特别是像林适一这种人。他是很炫的,帅气、大方、气质不俗。那个时代还没有“花样美男”这种称呼,但是当时人们都把他们称作“宠儿”但由于他们太受宠,内心实质上是脆弱的,只听得进去好话,逆耳的话一句也听不进。他们是没有经过磨练的人,他们漂浮在时代的泡沫之中,只顾得意,没有预感。其实他们的好日子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长久,但身处其中,他们无法预感到未来。他们只顾眼前,只顾“今朝有酒今朝醉”
顾凯歌的婚礼上,林适一喝醉了。
顾凯歌包了酒店的一个大厅,摆了50桌酒席,气派之大令当时的人羡慕不已。每个来宾都穿着体面的衣服,笑容满面。酒一杯接一杯地喝,菜虽然多但被筷子一夹已成糊里糊涂的一片,令人倒了胃口。不过酒是可以敞开喝的,特别是林适一和黄大卫他们这几个老哥们儿,只要一凑在一起,酒喝得不够就如同人没有充满电,说话的底气都不足。
三个大学时代的好朋友推杯换盏。顾凯歌的新娘子文娟好像觉得有些被冷落了,涂得红艳艳的嘴鼓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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