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于血液即崇拜,又害怕。一方面血是灵魂和生命的象征,而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血认为是灾难不祥的标记!
血对于血族,意义不光只是食物,也是生命。当鲜血流入喉管时,那种热腾腾的,鲜活的生命,也在身体里面流淌起来。这个躯壳不再寒冷,而血族,也找到了生命。
人类则是脆弱的生命,也是渺小的,在世上短短不过百年,却总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他们与血族比起来,简直就是微尘!
脑袋里面装了岩浆,熔融的,有些难受。我睁开眼,墙上的挂钟滴答响着,提醒我现在才三点。我披一件衣服,推开窗,外面的湖水在月光照射下波光粼粼,泛起温柔的涟漪。
去外面走走吧,自从来了中国,好久没有半夜出去玩了,都是规矩的遵守着晚上睡觉,白天学习的作息时间。偶尔,也让我恢复一下往日的生活。
我穿戴好衣服饰品,望着镜中的自己,还真是像外婆啊,尤其当我打扮得很妖孽时。今晚,就让我当一回妖精吧。
我戴上黑色蕾丝手套,挂好骷髅头的耳坠,涂抹鲜红似血的口红,然后画了个烟熏妆。提上我的手袋下楼去,果不其然,管家不在,而大妈睡得很死。
我开车技术不是很熟练,这个年龄也不可能有驾照,算了,半夜谁还来抓啊。我从车库开出保时捷,歪歪扭扭的开上路。
车总算还平稳,开出别墅所在的山,到闹市区糟糕,我不知道闹市区应该怎么去。平时都是司机开车载我,我从来没有记过路线。
绕了几圈,我决定放弃,下次还是记得路了再去玩吧。看来今天只能乖乖回去睡觉了。我一踩油门,倒车回家。
咦,旁边公园沙地怎么像有个人,我好奇的停下车,那人好像也发现了我。
我下车站在昏暗的路灯下,那人叫了我一声:“白皙然!”
没错,听到这死声活气的声音,我就知道是他,陈哲远。三更半夜在这里做什么?他那副德行,会让人以为撞见了鬼。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向他走去。
“思考。”
“思考?你都快变成思考者了,那个雕像!”我走到他身边,看他依然是一件水蓝色t-shirt,凌乱的头发,驼背坐在秋千上。他真神秘,半夜坐在公园思考。
“你打扮的很美呢。”他用空洞无神的眼睛打量着我。
我干笑两声,提了提胸口的领子,坐在他旁边的秋千上开始摇晃,竟然被他看到我这副样子。
“你家在这附近吗?”我打破寂静。
“嗯。”“你晚上都不睡的吗?”
“没有啊。”
“那你经常在这里吗?”
“差不多。”
“你是侦探吗?”
“不是。”
“你”“嗯。”我踢了一脚地上的沙子“喂,有点主观能动性好不好。别老是一问一答啊,你这个人真无趣。”
陈哲远低下头,慢条斯理的说:“你是半夜想去闹市区玩,开车没有驾照,又不熟练,还找不到路。误打误撞开到这里,看到了我,觉得有些眼熟,下车来看,正好猜测正确。觉得我很奇怪,又不想现在回家,所以过来聊天。”
我脸色大变,他是机器人、读心术还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
“你现在肯定非常惊讶,想问我怎么知道的。你年龄没有到,当然没有驾照,开车技术刚才我也见识过了。看你的打扮就是去酒吧玩的,但是去闹市完全不用经过这里,所以我判断你是不知道路。看吧,我都知道了,所以不晓得该问什么。”他抬眼看我,嘴角微微上翘。
“你是第一次说这样多的话呢!”我惊愕的回答。
他眼中光芒一闪,似乎有些无奈,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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