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还是只能自个来了,虽然这一次绝非我的本意。
我上网查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条文,什么民法民诉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民事证据法对了,证据法还是草案,没出台呢。如果有这个法典存在,说不定能解答我的问题。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伊琳证明我是书的真正作者,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当然,伊琳能不能来还难说,可是我现在的案子就指望她了,她不来的话这官司也没什么好打,直接败诉走人,因为她是唯一知道真相的。而我也只能寄希望于伊琳从拯救我的角度出发,为我出庭作证。
但是现在,从我查到的资料来看,即使伊琳愿意出庭作证,她的证词能不能顶上用场法官能不能接受都不好说。
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和抽象的问题。因为事实上法律在这块没有具体条文,根本找不到相关规定。
爱在指尖跳舞(我自己都还没给书取名,借用林曼琴一下,也不知道算不算操了她嫖了她)这本书完全虚拟,写的是网游里的事,所有场景÷件、经历、对话全是虚的。
当然,虚拟物这块比较新的东东现在法律上规定虽然也少,但是实际案例也还是有的。我在网上查到过几宗,比如网游中的角色装备游戏币被盗什么的。在这些案子里有人打赢过官司,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虚拟物作为证据,是有可能被认定有效的。
然而我的这案子就奇特多了,因为我能提的这些连个虚拟物都不是虚拟物至少还能看得到,在游戏世界里算是个真实存在的物体。而书里描写的是我跟秋叶在寒血传奇游戏里的经历和感情这个怎么算?怎么取证?
是的,书的结束章也是我给秋叶最后的话,这个伊琳应该能记得,她可以证明这是我说给她的,书上一字没改,都是我写的。
可是证人证言也不是说过就合法有效了,得有相应证据。法官总不能听伊琳这么一面之辞地说句话就把书判给我了吧?我联系过寒血传奇的运营公司,他们的客服告诉我,我们在游戏里的对话不可能被记录保存,因为没有哪家游戏的服务器能有这么强,除非我说话的时候截屏,自己保留证据跟没说一样,我当时能想到这个,书还能给人剽了?
这就表示了我没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无法取证,也取不到证。
说到取证,牵涉到的就更说不清了。
我在跳舞一书中提到的我和秋叶的感情经历,就算寒血传奇游戏里有人知道有人记得吧,这个证明,怎么取得?
即使下定决心,在这几天时间把分散在天南海北的玩家本人找到(事实上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些玩家又凭什么相信我就是横刀一笑本人,我不是偷了别人帐号?再次假设他们愿意为我们在跳舞书中的经历作证,这种证词就会合法有效吗?
太抽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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